国家税务总局:更高质量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更大力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7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上海就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市场主体,落实落细纾困惠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更高质量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更大力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王军分别主持召开长三角地区企业座谈会和税务干部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以及省、市、县、乡四级税务干部代表的意见建议。

在企业座谈会上,王军与来自国有、民营、外资等不同类型的制造业、服务业、高新技术和出口企业代表进行深入交流,认真回应企业关切。当一家制造业企业代表谈到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增值税减税助力企业不裁员、个税改革红利使企业不减薪”时,王军十分高兴并表示,在困难形势下,“不裁员、不减薪”体现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和担当精神,非常值得钦佩。一家在长三角多个城市设有生产基地的新药研发企业代表表示,过去在长三角各地办税来回跑,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进“跨省迁移业务”“共用动态信用积分”“最多跑一次清单”等一体化服务举措,办税效率有了大幅提升,企业负担明显减轻。王军表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的重大战略举措,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征管一体化、办税便利化举措,不折不扣地让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服务措施,努力给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据了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后,税务总局专门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的要求,于2019年11月出台了16项税收支持措施。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税务总局部署,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合作办公室、专项工作组“三个层级”的协作机制,积极发挥税收在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此次税务总局新推出的10项措施,围绕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探索推进纳税申报预填服务、简化税费优惠事项办理流程、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等,进一步丰富了长三角地区税收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改革内容,形成了“16+10”税收支持体系,积极打造长三角区域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和“信息共同体”。

在税务干部座谈会上,王军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保市场主体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维护“六稳”“六保”大局。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按照“四力”要求,扎实做好落实减税降费和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形势再难、压力再大,都要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严禁以任何形式增加市场主体不合理负担。要深入调研并认真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改进税收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想方设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税企同心同向同行中,共迎挑战、共克时艰、共同发展。

王军强调,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下半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异常艰巨。各级税务机关既要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又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税收工作,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税收发展思路,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战略性安排和整体性推进的全过程,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王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做好税收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不放松,为守好一方平安尽好税务之责。

税务总局相关司局和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宁波等省市税务局,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部分市县税务局及基层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