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依法科学保护野生动物

 7月6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云南省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在昆明市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云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汇报;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亚洲象收容救护和繁育中心、边境口岸、农贸市场、养殖场等,检查《决定》和法律执行情况,与一线执法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交流,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及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加强重点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在全国率先创立野生亚洲象公众责任险、建立人工智能监测平台实时追踪野象行踪动态……多年来,云南多措并举加强亚洲象等野生动物保护,取得良好成效,执法检查组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在勐海县打洛口岸,当了解到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当地立足边境实际,将防控战线前移,积极推动疫情联防联控、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方面跨境国际合作,执法检查组表示,云南各级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态度鲜明、行动有力,在贯彻实施“一决定一法”方面有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值得总结借鉴。

  沈跃跃强调,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贯彻实施好“一决定一法”,引导广大群众提高认识,推动全社会形成敬畏自然、尊重生命的观念,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健全完善法律制度,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云南是“植物王国”“动物王国”和“世界花园”,生态地位重要,做好野生动物及重要栖息地保护,打击非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任务艰巨。希望云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提出的定位要求,立足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依法、科学推进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决定》要求和法律规定,着力解决存在突出问题,依法保护野生动物,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执法检查组在滇期间,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与沈跃跃一行就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加大“一决定一法”贯彻执行力度等进行了工作交流。

  执法检查组还就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情况、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及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袁驷,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张通、翁孟勇,全国人大代表卓长立、范永贞等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