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监督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重点涉及7类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案件。
为服务做好“六稳”工作,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努力营造非公经济发展最佳营商环境,最高检决定部署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专项活动中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是指今年以来检察机关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接收的涉及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的各类案件,主要包括请求刑事立案监督、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控告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办案、提出刑事申诉、申请民事监督、申请行政监督和国家赔偿等7类案件。
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强化监督意识,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扎实抓好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并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用实打实的监督办案力度,保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说,各级检察机关将确定专门办案组或者专人负责本次清理和监督活动,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畅通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来源渠道。各级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核查属实的,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发现相关办案机关的执法司法活动存在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或者有其他重大隐患的,依法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该专项活动到明年2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