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国家30项奖励支持措施(权威发布)

  本报北京5月23日电(记者韩鑫)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此次督查激励共对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国新办新闻发言人胡凯红在23日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介绍。

 
  胡凯红介绍,有关部门在原有激励力度不减的基础上,加大了资金、用地计划指标等奖励力度,同时,严格控制激励地方总量,在督查激励措施从24项调整至30项的情况下,今年激励地方数量总体与去年相当。此外,受到督查激励的224个地方中,市县基层地区占比合计接近90%,高于去年水平。
 
  在今年的督查激励工作中,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负责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激励措施,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夏更生介绍,考核结果显示,河北、湖北、湖南、广西等10个省区为综合评价好的省份,不仅通过印发通报给予表扬,还在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中各奖励4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在稳投资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区、市)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和投资执行等情况,最终确定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和陕西省作为激励省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赵辰昕表示,结合各省项目需求,在2019年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中将统筹安排激励资金,目前,有的激励资金已经正式下达,有的正在履行下达程序。
 
  今年的考核办法和激励措施与去年相比有哪些不同?对此,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回应,今年的考核办法将强化风险管控导向,增加“对‘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方面出现问题、债务风险未能有效控制、财政管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等省份,酌情扣分或取消获奖资格”的规定,并要求10个获奖励省份不能推荐存在上述问题的市县;同时,对奖励市县的数量进行了适当控制,确保优中选优,经得起检验。此外,更加聚焦基层市县。通过简化操作,优化流程,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相结合,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将点名表扬的对象由省份改为市县,更好发挥激励措施在基层的示范带动作用。